3.承接任务与2010年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年度合同引进任务相匹配。
4.参考2009年“两会一节”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签约任务完成情况。
三、具体目标任务分解意见
(一)关于县、区、开发区内资任务的下达
根据各县、区、开发区2010年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及项目存量、资源情况,原则上以2009年“两会一节”签约目标任务为基础按增长20%的比例分档下达,其中:
县:一档10亿元,二档9亿元;三档2亿元;
区:一档11亿元,二档10亿元,三档5.5亿元;
开发区:一档12亿元,二档11.5亿元。
(二)关于市直部门任务的下达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城乡建委、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主要经济部门、重点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签约任务按照3亿元下达,其他市直部门根据2010年年度招商引资任务适当承担部分签约任务。
(三)关于外资任务的下达
鉴于今年利用外资形势严峻,上半年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不是很理想,为确保完成全年合同外资任务,本次签约任务以各单位全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下达。
(四)在65家2010年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单位中,四家班子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财政局没有下达签约任务。
(五)本次下达签约任务208.53亿元(折合人民币),其中内资168.55亿元,外资5.88亿美元;县、区、开发区承担任务171.38亿元,占总任务数的82%,市直部门承担签约任务37.15亿元,占总任务的18%。
详见附件:《2010年“两会一节”南宁市投资项目签约任务分解表》。
四、工作要求
(一)全市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10年“两会一节”南宁市投资项目签约任务。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将签约任务的完成作为年度招商引资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二)全市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要重点围绕制造业、商贸、物流、农业产业化和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尽快推出一批可谈性强、有吸引力的招商合作项目,及早通过各类经贸投资洽谈活动、“走出去”和“请进来”招商引资活动、国内外友好城市、商会、新闻媒体、驻外机构等多渠道、多形式向国内外推介和发布,并使招商合作项目直接与被邀请客商见面,以提高推介项目的签约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