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需要,科学论证决策,积极策划项目,努力推动我区项目前期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全面提升我区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和层次。
(二)基本原则。项目前期工作坚持以规划为基础,将自治区规划内的项目作为前期工作的重点积极安排;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急需项目前期工作优先安排;坚持以效益为导向,对具有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又能促进当地跨越式发展的规划外项目,作为重要的补充尽量安排。
项目前期工作在政府的引导推动下,由项目法人(或筹建机构)组织开展。充分发挥各社会中介机构和各类专家的优势,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和相关审批部门的作用,共同促进项目前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项目前期工作程序按照项目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顺序逐次开展,在完成好上一阶段的前提下转入下一阶段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和深度要求,严格各阶段各环节的评估论证;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简化审批环节,严格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批,促进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主要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项目前期工作,形成充足的重大项目储备,确保每年一批项目列入前期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一批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并建设实施、一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不断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本建设的需要。
(四)重点任务。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和重大项目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0〕62号)精神。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谋划好农牧区饮水、用电、通路、沼气、危房改造、转移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城镇住房保障建设项目,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在社会事业发展方面,谋划好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基层政权、维稳保障建设项目,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在环境保护方面,谋划好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水土保持、沙化治理、有害生物防治、自然保护区建设、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环境监测监管建设项目,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在基础设施方面,谋划好交通运输、能源供给、大型水利、城镇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消除发展瓶颈制约。在特色产业方面,谋划好旅游、藏医药、高原特色生物产业、绿色食(饮)品业、农畜产品加工、林下资源精深加工、优势矿业勘探开发、民族手工业、建筑建材、商贸流通建设项目,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建立和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