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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0〕100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促进“十二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
  政府投资项目(包括: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及国债资金投资的项目,使用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基金或资金投资的项目,使用国家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主权外债资金投资的项目,使用政府信用贷款所筹资金投资的项目,使用援藏资金投资的项目及使用其他政府性资金投资的项目),是拉动我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发挥好政府投资项目效益,有利于更好地引导民间投资,扩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是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更快更好更大发展的重要保证。
  “十一五”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地(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保证了项目顺利实施和投资效益发挥,有力地推动了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但是,我区项目前期工作与国家的规范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由于对项目前期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致使有些项目前期工作程序不清、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达不到要求,导致了项目申报困难、投资无法下达、项目不能按期开工、投资超概、效益难以及时发挥等问题。
  各地(市)、各部门要全面提高对项目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项目前期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把项目前期工作作为项目落实投资和保证进度质量的核心工作来抓,要把项目前期工作作为政府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的基础工作来抓,切实把加强和改进项目前期工作作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环节,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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