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的通报
(新政办发〔2010〕19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安排,2010年5月17日至31日,自治区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分四个组对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等10个地州的162所“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09年国家扶持七地州及九县(市)465所“双语”幼儿园建设,投入资金48000万元。截至目前,已开工447所,开工率96.1%。已开工项目中正在建设339所、已完工108所(完工率23.2%),已完工项目中有35所投入使用。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地分别成立了“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 “双语”幼儿园建设工作。如,和田地区分管教育的领导经常组织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实地勘察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建设工程顺利实施;各地切实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责任。如,喀什地区莎车县加强项目管理队伍建设,从全县抽调10名工民建专业教师,成立教育工程督查组,实施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克州阿克陶县政府根据需要,2008年以来共拿出专项资金488万元补助“双语”幼儿园建设,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各地不断加强教育、发改、财政、建设、审计等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问题,共同推进工程建设。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作流程。各地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先勘查、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在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选址、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移交管理等各个环节中严格把关,严格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做细做实每项工作。努力做到科学合理选址,与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利用布局调整后撤销的中小学校舍资源,按幼儿园建设用地、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未来发展留用地标准划拨土地,有效地提高了投资效益。如,喀什地区充分考虑到实用和利于通烟、卫生的要求,将厨房烧火间全部设在外侧。各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选定施工、监理单位,并按照自治区关于教育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归档有关文件、合同等档案资料,确保工程实施的全过程都形成文字记录。如,和田地区策勒县工程档案管理规范,从立项、招投标到开工等各个环节文件、合同等资料齐全,且按幼儿园单独归档,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