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淄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研究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建议;推动信用信息共享,促进征信市场发展,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应用;宣传普及信用知识,推广应用信用信息产品,协调建立部门联动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就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与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进行协调沟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科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附件: 1.淄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2.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淄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唐福泉(副市长)
召集人:李跃刚(市长助理)
胡希德(市金融办主任)
张光森(市人民银行行长)
成员:张学武(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于明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周立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锡钶(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昌晖(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拥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董云波(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
刘建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连波(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大力(市商务局副局长)
谢锡锋(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立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马春安(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巩庆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邵世文(市金融办副主任)
范立玉(市中小企业局副调研员)
王鲁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杨林(市国税局副局长)
潘荣文(市地税局副局长)
栾召金(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同秀(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宏(淄博海关副关长)
肖荣银(淄博检验检疫局纪检组长)
刘洁(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杨鲁燕(淄博银监分局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