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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统一标准、检验成效

  以“六个有没有”作为检验“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成效的标准。确保价格公共服务取得实效,以真实性取信于民。一看有没有把价格和收费政策宣传好、公示好,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二看有没有把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好、执行好,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三看有没有把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建设好、维护好,健全基层价格公共服务队伍;四看有没有把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价格和收费热点问题处理好、解决好,妥善化解矛盾和纠纷;五看有没有把提供信息帮助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职能履行好、发挥好,助推经济发展;六看有没有把价格诚信建设引导好、规范好,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密切协作,上下联动

  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需要集全系统之力,调动各行业和部门的积极性,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公共服务进程中要积极争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要争取宣传部门、大众媒体的支持。进社区要争取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的支持;进农户要争取农业、水利等部门和乡镇、村委会的支持;进校园要争取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支持;进医院要争取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的支持;进商场要争取商务部门和商业批发、零售业主的支持;进企业要争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经营者的支持;进景区要争取旅游部门和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的支持。要与完善职能结合起来,确保价格管理职能到位。

  (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贵在坚持,重在成效。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对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总体方案和七进工作的专项活动方案。要注重抓好试点,积累经验,进而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级要加强对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要坚持形式和内容的统一,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力戒服务内容不实和形式主义;要密切关注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确定和科学调整本地价格公共服务的重点和推进次序,确保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起来。

  (五)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尽相同,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不能强求一律。要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把握重点,努力在工作的开展进程中注入本地特色,并在价格服务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拓展和丰富活动内涵。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和收费问题作为活动重点,通过价费公示、法律宣传、政策咨询、投诉处理、信息服务等形式,多措并举,努力把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打造成新时期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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