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水运事业发展的意见
(十政发〔2010〕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水运事业发展推进大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水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09]39号)精神,推动我市水运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水运事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十堰水运自古以来具备天然的区位优势。作为长江最大支流,汉江及其支流承载着鄂西北的交通重任,为十堰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水运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运输方式,加快水运发展,发挥水运优势,对提高我市交通枢纽城市综合运输水平,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市水运事业面临着一些困难,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承载能力较弱、行业发展缓慢等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水运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科学规划,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合力推动水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市政府成立推进全市水运事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交通、财政、发改、公安、城建、国土、规划、安监、水利、水文、移民、环保、旅游、港航海事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研究制定全市水运发展政策和规划,统一协调解决水运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政府要把水运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合力共建,努力推动全市水运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明确任务,大力加强港航设施的建设和保护
(一)加快水运发展的主要任务。
紧密结合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板块和重要支撑的发展战略,抢抓振兴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崛起、新阶段扶贫开发、“南水北调”库区经济社会发展扶持政策等一系列机遇,以提升水上交通运输效能和安全保障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发挥水运比较优势,加快构建十堰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体系。到2015年,水运事业实现“一个目标”、形成“三大体系”,即实现水运事业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适应并适度超前的发展目标;基本形成以汉江航道为骨架,以堵河、丹江河、曾河航道为补充,干支联网、水路联运、通江达海的水上运输体系;基本形成以丹江口港、武当山港、郧县港为支撑,以丹江口旅游码头、武当山太极湖旅游码头、郧县综合码头为重点,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港站配套的综合港口体系;基本形成能够覆盖全市、控制重点、专兼结合的市县两级水上搜救中心和市县安全机构联动的水上安全防控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