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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落实民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完善优抚安置双拥服务体系。
  1、完善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相结合的优抚制度。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确保重点优抚对象参保率达到100%。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医疗优惠减免政策。加强部门联动,探索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制度。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门诊补助制度,完善优抚医疗保障体系,提升优抚医疗保障水平。推进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城乡一体化,加大市、镇(区)两级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城乡一体化工作的财政投入,完善优待金和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各镇区)
  2、完善安置工作保障体系。探索农村退役士兵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方式,实行农村退役士兵推荐就业优惠政策,逐步实现城乡退役士兵安置一体化。建立以中短期培训为主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机制。探索军休人员新型的服务管理保障模式。完善军休人员医疗保障体系,建立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制度,确保军休人员病有所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区)
  3、完善社会化拥军体系。创新双拥工作模式,发动非公组织参与双拥共建活动,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支持、全民共同参与的社会化拥军体系,实现双拥工作的跨越发展。在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二连冠、“全省双拥模范城”五连冠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和“全省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的目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中山军分区、市工商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七)做好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
  1、研究探索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协助省民政厅做好特大型乡镇行政区划体制改革工作。对规模较大和城镇化水平较高的特大型镇,开展关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制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调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政策研究室、市编委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统计局,各镇区)
  2、创建平安边界。加强与广州、佛山、珠海、江门4市行政界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我市行政区域界线委托管理工作,及时调处边界争议纠纷。做好界线和界桩巡查工作,确保界线和界桩完整。广泛开展行政界线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勘定调整的行政区域界线,维护我市边界平安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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