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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根据市的工作安排,积极组织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社区居民、农民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并协助落实好培训场地、培训设施、人员食宿等。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充分发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是一项以人为本的民心工程,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必须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充分发动广大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类群体参加培训,积极协助解决好培训所需条件。
  (二)积极协调,加强沟通。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交流协作,对在培训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与市政府应急办、市红十字会沟通,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筹集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全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三)科学指导,加强监督。市政府应急办、市红十字会要加强对全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统筹指导,严格按“四统一”(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考核发证)的要求,优化培训课程设置,加快培训计划进度,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大监督力度,不定期到各镇区、市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检查应急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请各申请培训单位认真填写《中山市应急救护培训申请表》,于9月30日前报市应急救护培训办公室,以便统筹安排开展培训。
  中山市应急救护培训办公室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9号中山市红十字会,联系电话:23320389。

  附件:中山市应急救护培训申请表

  附件:
  中山市应急救护培训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负责人 
单位地址 
单位总人数 计划培训人数 
预约培训时 间年  月  至   年  月
预约培训地 点 
联系人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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