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根据市的工作安排,积极组织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社区居民、农民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并协助落实好培训场地、培训设施、人员食宿等。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充分发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是一项以人为本的民心工程,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必须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充分发动广大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类群体参加培训,积极协助解决好培训所需条件。
(二)积极协调,加强沟通。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交流协作,对在培训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与市政府应急办、市红十字会沟通,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筹集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全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三)科学指导,加强监督。市政府应急办、市红十字会要加强对全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统筹指导,严格按“四统一”(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考核发证)的要求,优化培训课程设置,加快培训计划进度,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大监督力度,不定期到各镇区、市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检查应急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请各申请培训单位认真填写《中山市应急救护培训申请表》,于9月30日前报市应急救护培训办公室,以便统筹安排开展培训。
中山市应急救护培训办公室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9号中山市红十字会,联系电话:23320389。
附件:中山市应急救护培训申请表
附件:
中山市应急救护培训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 负责人 | |
单位地址 | |
单位总人数 | | 计划培训人数 | |
预约培训时 间 | 年 月 至 年 月 |
预约培训地 点 | |
联系人姓 名 | | 办公电话 | | 手机号码 |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