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9]14号)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报来《关于提高病房床位费的请示》收悉。你院自筹资金进一步改善住院病房环境和病房配置条件。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医院病房床位和空调降温(取暖)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费字〔2002〕34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院部分住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
收费标准自2009年3月1日起执行。请你院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表
南宁市物价局
南宁市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附表: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表
收费类型
| 使用面积 (平方米)
| 收费标准 (元/床·天)
| 病房内主要
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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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间
| 14
| 19
| 除普通病房基本配置的设备外,另加中心供氧、中心吸引、中心传呼、空调、液晶彩电等,使用公共卫生间,全天供应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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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间
| 18
| 17
| 除普通病房基本配置的设备外,另加中心供氧、中心吸引、中心传呼、空调、液晶彩电、阳台、卫生间(内含淋浴、洗手盆、全天供应热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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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人间监护病房
| 14
| 28
| 配有中心监护台、遥测心电监护及紫外线消毒仪等其它监护抢救设施,相对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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