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全省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制定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的政策措施。要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改革发展的核心,将素质教育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始终,努力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着力培养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针对素质教育面临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制定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把依靠教育家办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关键措施。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民族地区“双语”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教学,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步伐,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五)完善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机制。研究提出加强对教育工作领导的重要措施;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力量、公民等各方面对发展教育事业承担的责任;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制定推进教育公平的目标和实现措施;研究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强化依法治教的重大措施;研究加大政府财政投入,不断提高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重,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吸纳社会资金办学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

  三、结合实际,分类管理,扎实推进全省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学校建设工作

  (一)学校布局总体格局及分阶段目标。

  高等教育:办好现有11所高等院校。加强高校重点学科、专业和实验室建设,提高高校科技创新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26%以上,到2015年达到30%,到2020年达到40%。

  高中阶段教育:2010年实现中职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致相当,力争2012年后实现中职学校招生比例高于普通高中的目标,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综合效益,到2015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分别调整为63所和38所。

  义务教育:到2015年,全省小学、初中数量分别控制在1184所和233所左右,小学、初中班额得到控制并逐步达到国家标准,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和95%。到2020年,小学、初中数量分别控制在1152所和229所左右,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全面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全省特教学校总数保持在16所左右。到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85%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校舍条件和设备配置达到国家标准,基本满足残疾少年儿童就读需求。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