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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区学生省外就读转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交通厅:根据学生分期分批转移计划,抽调车况好、相对舒适的车辆,安排学生从玉树至西宁的运输,并选派身体健康、驾驶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司乘,确保行车安全。

  青藏铁路公司:根据学生分期分批转移计划,负责转移学生由西宁至相关省市区的列车安排。

  省公安厅:负责学生从玉树至西宁转移途中道路疏通、交通秩序、治安安全工作。向复杂路段派出公安民警,必要时派警车引道,疏通道路,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

  省卫生厅:负责选派随队医生,根据每批转移学生的数量,至少派2-3名医务人员随行,在学生转移途中加强饮食卫生安全、防止中暑及疾病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及时处置转移途中学生中发生的疾病。

  省财政厅:负责落实转移到省外就读的玉树地震灾区初、高中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等费用,以综合定额补助为主,迁出、迁入地政府适当负担的原则,按照实际学生人数审核拨付定额补助资金。

  省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省垣新闻单位及时对学生异地转移就读各项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六、工作要求

  (一)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把学生转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考虑安排,并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同时选派得力的工作人员,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要根据学生转移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提前考虑,提前安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转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青海省玉树灾区学生异地就读协调小组进行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对因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致使灾区学生转移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海南州、西宁市等转移沿途各级政府、相关单位、省属高校要从大局出发,对在转移中途需停留、食宿的师生要提供住宿和就餐地点。

  (五)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和各学校,必须把学生的安全作为第一要务予以高度重视,充分研究分析转移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做好学生在转移途中的交通、食宿、疾病预防等各项安全预防工作,确保把学生安全送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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