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项目启动。项目是恢复重建的落脚点,是各级规划实施的基础。深刻把握玉树灾后重建的目标定位,重点抓好城乡居民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特色产业和服务业、和谐家园等六个方面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灾后恢复重建的规划布局、选址要求和各类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对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重在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提高基础设施对恢复重建特别是跨越式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安全保障能力;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重建,重在覆盖城乡、健全体系、完善功能、提高水平,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城乡居民住房重建,重在优化空间布局、完善配套设施,体现安全、适用、经济、环保、节能和美观,特别在推进农牧区发展时,注意着力推动农牧民适当集聚,加快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对生态环境的恢复,坚持尊重自然、尊重科学,坚持保护与建设并举、环境整治和土地整理并举,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对产业的恢复重建,重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布局和结构,提升规模和质量。要在先期启动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分级、分类、分阶段推进项目建设,把项目具体布局落实到灾后重建的地域空间。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建设计划,防止盲目建设。首期启动的村庄、学校、医院等恢复重建民生项目,要尽快明确实施主体,搞好资金平衡,组建项目业主,规划审定后立即实施。
六、创新工作机制
灾后恢复重建要注重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为市场主体充分发挥效能创造条件,包括创造良好的环境、制定落实科学重建的支持政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等。要充分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充分运用政策的引导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创新投融资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意图。要尽快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国务院和省上政策措施的具体操作办法,细化完善配套措施,研究制定一批既符合本地实际、又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精神的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意见,形成政策合力。综合运用财税、金融、土地、产业、就业等政策手段,建立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多元投资的重建机制。要创新力量整合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对口支援和灾区群众的作用,形成整体合力。要创新项目建设机制,对于产业建设项目,要更多地通过市场手段来推动。
七、强化保障措施
省有关部门要及时对灾后重建的有关保障工作进行研究和测算,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特别是玉树灾区的特殊性因素,认真研究制定对口援建方案、电力保障方案、建材保障方案、运输保障方案、施工保障方案以及现场指挥调度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大宗建材政府采购,抓紧实施一批支撑灾后重建的保障工程建设,确保有力、有效、有序地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灾区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恢复重建物资,及时调运,保障供应。要对恢复重建物资的货源组织、运输保障给予支持,组织好水泥、钢材、砖瓦、工程机械等恢复重建物资的供应、运输,做好协调。加强对恢复重建物资质量的监督检查,保证物资质量。切实建立完善建材特供机制。认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加大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建材价格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