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层次: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具有3年以上担任同一家世界500强或国内100强企业中层经营管理领导经历的人员。
第六层次: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技术能手,博士。
社科、新闻、文学艺术以及其他领域急需的专业人才参照以上六个层次划分。
培养引进的各类各层次人才,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记录。除对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外,原则上第一至第六层次人才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其他人才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 (其中有特殊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三、进一步加大紧缺适用人才培养力度
(一)实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进一步加大市优秀专家、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有计划地在我市重点产业、行业和部门中,选拔3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高层次人才纳入培养工程,每3年为一个选拔培养周期,着力培养一批代表国内先进水平并有一定声望的领军人才。实施领军人才资助计划,对纳入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人才,由市财政按每人每年5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用于组织其开展学术交流、培训研修、体检疗养等活动。对领军人才自主组建团队,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研究项目,给予优先申报和立项。建立领军人才学术休假制度,确保每年享有不低于15天的学术休假。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导师带培、岗位特聘、项目承包、科研资助等方式,加大后备领军人才培养力度,重点培养一大批45周岁以下,在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有较高造诣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二)实施博士后培养工程。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或博士后科研基地,力争到2020年建立20个博士后工作站和科研基地。市财政为每个新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科研基地分别提供20万元、10万元的专项资助,为在站(基地)工作的博士后每人每年提供5万元的研发经费和12000元的工资外生活补贴。提高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加强博士后进站、在站和出站管理,提升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用人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高成长项目的博士后,出站后继续留在中山工作。
(三)实施优秀企业家培育工程。重点培养一批具有现代管理理念、战略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熟练掌握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的优秀企业家,尽快出台优秀企业家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每年选派一批龙头骨干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内外参加高端培训,每5年轮训一遍,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坚持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化方向,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选拔机制。积极开展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倡导和鼓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在职学习,加大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等人才的培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