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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

中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
(中委〔2010〕7号 2010年8月27日 )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加快建设“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以下简称“三个适宜”)新型城市步伐,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精神,结合我市人才队伍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人才资源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是知识经济时代最活跃的生产力要素。当前,我国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转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人才资源开发,城市竞争焦点由物质资源的争夺转向人才资源的争夺,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条件下制胜的核心战略资源。
  改革开放以来,中山从一个农业县发展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现代化中等城市,关键靠人才。近年来,我市在培养引进人才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中府〔2006〕20号)实施以来,全市人才工作力度不断加强,人才队伍日益壮大,整体素质逐步提升。随着《规划纲要》的深入实施和“三个适宜”新型城市建设的全面推进,特别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步伐加快,我市对人才尤其是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将进入前所未有的膨胀期,人才供给将面临严峻挑战。但是,当前我市人才队伍结构性矛盾还比较突出,人才吸引承载能力仍然偏低,开发培养尚欠力度,人才队伍状况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尤其是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发展战略还不相适应。因此,我市要在新一轮发展和竞争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就必须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意识,以更宽的视野看待人才、更广的胸襟容纳人才、更大的力度培养和引进人才,不断调整人才发展战略布局,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对紧缺适用人才,实行自主培养与适度引进相结合,确保人才总量和结构层次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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