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市航空服务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
(哈价函〔2010〕46号)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市航空服务学校延续收费标准的函》(哈教财函〔2010〕14号)收悉。鉴于市物价局(哈价函〔2009〕65号)文件试行期已满的实际情况,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价联字〔2005〕53号)文件精神,现就哈尔滨市航空服务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航空服务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6000元。
2、航空机械员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7000元。
3、住宿费每生每学年660元。
二、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学校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到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办理《收费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