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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通知


  (二)着力加强粮食收储和保管节约

  粮食收储环节要与粮食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相适应、相衔接,大力组织推进粮食订单生产收购,提高生产与收购组织化程度,鼓励实施产、加、销合作发展,有效减少生产和收购脱节造成的损失。增强收储企业收购各类粮食进行烘晒、整理、储存的能力。服务农民,方便售粮,收储企业要逐步实现粮食收割后直接收购高水分粮食烘干整理进仓,有效避免农民出晒天气影响造成的产后损失。针对农户储粮分散、面广、装具落后等特点,进一步普及科学储粮知识,建立粮食产后技术服务体系,在主要产粮区、县推广适合农户使用的新型储粮装具,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农户储粮技能。

  要大力改善粮食储存条件,提高科学储粮管粮水平,确保入库粮食质量完好。建立和完善本市粮食储存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粮库储粮保粮安全能力,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粮库,积极推广应用低能耗、高产出、高效率、高附加值和综合利用储存保管先进技术。积极开展“四无”粮库创建活动,努力实现仓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有效控制粮食入库、出库、倒库、清库等环节造成的粮食损失;推广采用低温、密闭、通风、环流熏蒸、粮情检测等技术手段延缓粮食储存品质劣变速度,降低粮食储存过程中的损失损耗,粮食储存一年以上自然损耗率控制在0.2%以内。增强粮库防火、防台、防汛和防治病虫害等抵御灾害能力,将自然灾害、病虫害对粮食储存的损失降到最低。

  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储存方面的法规、标准和制度,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储粮质量安全的检验鉴定,加强库存粮食事前、事中、事后的检验测定工作,及时掌握储存粮食品质变化情况,建立粮情质量分析制度,提高对库存粮食储存品质变化的预警能力,防止储粮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着力抓好粮食加工和转化节约

  要积极推广使用粮食加工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加快淘汰高耗粮、高耗能的落后产能,实现加工技术改造升级,提高粮食加工出品率。稻谷出米率、大豆出油率和小麦出粉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促进粮食资源的高效利用,积极研究玉米和大豆深加工及米糠、胚芽、稻壳等副产品的高效转化技术,引导企业开展新产品开发研制,逐步提高酿酒、发酵、食品添加剂、焙烤等领域粮食加工和转化利用率。促进加工转化增值,发展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加工用粮方式,研究推广非粮作物替代粮食作物,控制粮食不合理加工转化,有效利用粮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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