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济政发〔2010〕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防震减灾工作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内在要求,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我市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11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之一,防震减灾任务十分繁重。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积极采取一系列举措,大力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和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防震减灾财政投入逐年增加,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不断提升。但是,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也存在地震监测手段单一、预警预测能力不足、城市部分建筑物和农村民居抗震能力不强、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部分县(市)区防震减灾机构不健全、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薄弱等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各项防震减灾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宁可百年不震,不可一日无防”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宜居、宜业、安全”的美丽泉城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各县(市)全部建成区域地震台网和台网中心,形成完善的地震监测网络,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20分钟内实现地震烈度速报;新建、改扩建一般工程及农村新建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率达到98%以上,完成重要建筑物抗震鉴定和加固改造;市、县(市)区都要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应急装备、避难场所能够满足地震灾害应急需要;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显著提高。到2020年,全市基本具备综合抵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防震减灾能力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