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郑政办文〔2010〕76号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厅和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地方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和农村抽样调查的通知》(豫统文〔2010〕139号),2010年将在全省全面实施新一轮地方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和农村抽样调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现行农村抽样调查样本全部进行轮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周期性的样本轮换工作是抽样调查的重要环节,是保持样本代表性、提高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统计局从1990年开始,定期对农村抽样调查网点进行一次全面的轮换。目前,我市农村抽样调查网点是2004年启用的,至今已使用6年。6年来,我市农村、农业经济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为进一步提高农村抽样调查样本的代表性和科学性,按照国家农村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2010年下半年需要对全市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进行全部轮换。通过样本轮换,一是增强样本的代表性,提高数据质量,达到客观反映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目的;二是推进农村统计调查方法制度改革,通过创新和完善农村住户调查的抽样设计,积极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不断提升农村抽样调查的业务水平和调查能力。
二、严格执行方案,确保新样本的代表性
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关于郑州市统计局申请审批郑州市2010年地方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实施方案的回复》(豫统文〔2010〕150号),开展样本轮换工作。一要确保方案执行的严肃性,做到执行过程和方法不走样;二要做到操作规范,仔细认真,杜绝技术性错误的出现。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样本抽选的现象发生,确保新的调查网点抽选的科学性和充分的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各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
三、精心组织,确保样本轮换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次样本轮换工作实施范围为全市12个县(市、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和郑州航空港区,涉及到全市2249个行政村和涉农居委会。调查内容为近3年来的粮食产量、播种面积、人口、畜牧业产品产量、农民收入、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的搜集、整理和测算。时间要求为2010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时间紧、要求高、难度大。为顺利完成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任务,应采取以下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