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学习调研先进地区经验,研究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并研究拟定改革方案。(市卫生局负责)
16.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完善管理体制。主要工作目标:
(1)调整优化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明确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主要功能和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研究探索将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局负责)
(2)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政局、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市卫生局负责)
(4)积极探索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医院岗位管理制度。(市卫生局、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5)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6)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17.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主要工作目标:
(1)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市卫生局负责)
(2)推广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根据国家修订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实施办法,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市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4)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推动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2010年度医改工作实施时间截止到2011年3月。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将与各县(市、区)签订责任书,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目标责任制。
(二)加强财力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要将2010年医改所需政府投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落实到位。要积极调整医改资金支出结构,完善补偿办法,将建立机制与增加投入有效衔接。要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三)强化评估考核。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医改办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对改革进展和效果的督导评估,建立定期考核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并组织开展五项重点改革实施效果中期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