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矿产资源节约集约管理方面。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度、矿产资源规划执行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有序度、矿山环境恢复率、矿产资源执法效率等。主要指标及其考核内容如下: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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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度
| 矿山开采回采率达标比率(%):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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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综合利用产值占全部矿产价值比率(%):共伴生及低品位等的综合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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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矿产资源规划执行度
| 规划约束指标:是否按预期完成了规划目标(包括矿石最低开采规模指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指标、矿区土地复垦指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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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落实:矿产资源规划中所确定的各项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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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有序度
| 无证勘查开采案件数量(起):无证勘查开采总体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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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勘查开采案件增减率(%):无证勘查开采增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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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人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率(%):探矿权人违法违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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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人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率(%):采矿权人违法违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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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矿山环境恢复率
| 矿山和选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缴纳率达100%。建矿山采矿地土地复垦率不低于85%。历史遗留的矿山开采矿坏土地的年复垦率不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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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矿产资源执法效率
| 查处矿业权人违法行为立案率和结案率:以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立案率和结案率的乘积计算,考核目标值不低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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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率: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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