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科学配置资源原则。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产业的发展,坚决淘汰严重消耗土地资源和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节约型增长方式,着力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实现土地资源合理流转和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
4.全面推进原则。要广泛开展资源国情教育,在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节约观念,倡导节约文化、节约文明,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资源节约运动,积极创建节约型城市、节约型政府、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从而真正成为一个节约型社会。
5.奖惩并用、鼓励先进原则。要加强平时检查和年度考核,对在资源节约型城市创建活动中工作先进的县(市、区),在建设用地指标分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对工作落后的给予通报批评或暂停用地和矿业权审批。
二、创建目标
1.以政府为主导,进一步完善创建土地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政策法规。一是通过土地集约实现经济集约,政府要制订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和多行业节约用地指标体系,以土地集约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引导循环经济发展。要严格执行供地政策,确定用地定额指标、土地容积率、建筑系数、土地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等,在供地中严格以各行业定额节地标准核定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提高用地门槛,把好项目入口。妥善处理保障与调控的关系,优先保障产业升级、基础建设、重点项目、重要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设定行业准入门槛,把粗放型企业挡在门外,限制产能过剩行业和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用地。二是制订节约集约用地激励政策措施。对实行节约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三是政府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估和管理办法,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与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挂钩,与干部的考核挂钩。
2.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节约集约的土地资源配置。一是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中把节约集约作为硬指标,实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供地。同时严格市场准入关,对存在闲置、浪费土地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拒之市场之外。二是鼓励通过内涵增长最大限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投资强度,鼓励企业建多层、高层厂房,对投资强度低、占地多的企业坚持“腾笼换鸟”。三是以经济杠杆调节地价,加大土地取得使用和保有成本。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手段和产业政策、投资政策,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从用地成本上促进用地单位高效用地。
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节约用地方式的转变。一是盘活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存量土地,对工业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建立工业用地退出机制,退出用地由政府收购储备后进行集约利用。可以通过储备、转让、改变用途、土地置换等方式,盘活存量土地。二是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建设用地向空中、地下挖掘,加快“城中村”、“空心村”改造。三是加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减少集体建设用地,保护耕地,严禁毁田烧砖等现象发生,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鼓励近村并点,建造多层和公寓式农民住宅,引导农村居民住宅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凡村内有空闲地,未利用老宅基地的,不得批准新增宅基地占用耕地。四是开展节地科技研究,推广立体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工业等模式和技术,引进无土栽培、工厂化生产及自动化控制技术,加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