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竞争、有序发展的原则。为提高“四气”开发利用规模和产业一体化水平,在“四气”开发利用上,特别是在中游管网建设和下游综合利用上,要适度引入竞争机制。按照“积极统筹上游(煤层气、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适度开放中游(管网建设)、有序搞活下游(综合利用)”的原则,加快“四气”产业链建设步伐。特别要在加快煤层气上游勘探开发及对全省输气管网建设和加气站建设上予以优先安排,并在适度超前的前提下,大力开发培育省内“四气”下游利用市场,实现“四气”产业上中下游同步、协调、有序发展。
省内优先、余气外输的原则。我省富煤、无油、缺气(天然气),长期以来,能源消费结构极不合理,生态环境、人民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因此,要在优先保证本省用气安全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外输余气(煤层气)。
强化监管、实施准入的原则。积极培育和建设规范有序的燃气市场体系,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燃气价格形成机制;培育诚实守信、运作规范、治理结构健全的市场建设运营主体,强化市场主体约束和优胜劣汰机制;建立职责主体明确、监管调控有效、协调配合到位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体制,确保“四气”产业安全高效和快速有序健康发展。同时,鉴于“四气”行业的相对垄断性、高度公益性和高度危险性,“四气”行业特别是在管网建设和加气站建设方面,在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要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
(三)主要任务
到2020年,通过建设六大煤层气开发利用基地(开发区)、4568公里省级天然气煤层气干支线管网、五大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区、十大焦炉气综合利用园区,实现“12341的主要任务”,即:打造一个新兴产业(“四气”一体化产业);突出“两条主线”(煤层气、天然气);实现年供气量300亿;实现四个全覆盖(119个县、市、区天然气、煤层气全覆盖,交通干线全覆盖,重点工业用户全覆盖,重点旅游区全覆盖);实现新增产值1000亿元(即:到2020年力争实现新增年度最大工业总产值1103亿元)。
(四)实现目标
到2015年全省“四气”供气总量达到150亿立方米,其中,天然气60亿立方米、煤层气46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40亿立方米、焦炉煤气制甲烷4亿立方米。另外还有井下瓦斯气39亿立方米、乏风40亿立方米。总利用量达到90亿立方米,其中,天然气60亿立方米、煤层气16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10亿立方米、焦炉煤气制甲烷气4亿立方米。另外还有井下瓦斯气利用25.5亿立方米、乏风利用8亿立方米。
到2020年,全省“四气”年供气量达到360亿立方米,其中,天然气120亿立方米、煤层气11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120亿立方米、焦炉煤气制甲烷10亿立方米。另外还有井下瓦斯气44亿立方米、乏风35亿立方米。总利用量达到280亿立方米,其中,天然气120亿立方米、煤层气7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80亿立方米、焦炉煤气制甲烷气10亿立方米。另外还有井下瓦斯气利用25.5亿立方米、乏风利用16亿立方米。到2020年,我省“四气”实现“四个全覆盖”,到2020年力争完成新增年度最大工业总产值达到11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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