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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0-2014年)的通知


  第三十六条 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工程

  在梁子湖沿湖地区15个大中型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沼气项目),其中养猪场14个,养牛场1个,出水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约需投资1470万元。

  第三十七条 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程

  工程包括:(1)围网拆除。2010年底之前全部拆除梁子湖110.728平方公里围网(含南北咀内围网);(2)人工增殖放流站建设;(3)机动渔船及游船污染防治。约需投资4544万元。

  第三十八条 水域生态保护工程

  工程包括:(1)水域控制线勘界划线。对梁子湖进行勘界立桩、设置禁填区和设立保护标志牌;(2)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建设。核心区9400公顷、实验区1.86万公顷,建立莼菜、野莲、野菱、水蕨的种质保护点;(3)挺水植物和浮水植物天然群落恢复,对保护区内4000公顷的核心区进行湿地植被保护和恢复;(4)港口河前置湿地建设,在老太和港、金牛港、朝英港、徐家港、张桥港、山坡港、宁港入湖口各建造一个前置湿地;(5)牛山湖生物浮岛水体净化。建设生物浮岛净化水体,在水质较差的牛山湖、金老坟、南湾共构建5万平方米的生物浮岛;(6)生态防护带建设。在有人工湖堤的外侧,营造50~100米宽的防护林带,(7)水葫芦控制,在梁子湖进、出水口修建固定栅栏,清理、打捞、拦截水葫芦。(8)退耕(田)还湖,梁子湖水涯线至21米水位线以内1.9万亩滩涂耕地(鱼池)还湖,恢复其湖滩湿地的生态功能。约需投资10458万元。

  第三十九条 水系生态保护工程

  工程包括:(1)灌江纳苗(生态调水),包括长港46.6公里河道清淤、险滩险岸加固、河道障碍物清除、涵闸修缮、生态调水方案设计等;(2)湖-湖连通, 2年内拆除南北咀钢栏及围网设施,5年内打通张桥湖、涂镇湖,10年内打通牛山湖,包括挖坝、兴修涵闸、修建桥梁等;(3)入湖河道整治,高桥河、杨堡河部分河段疏浚,拦水坝建设;(4)长港清水入湖,对长港流经的长港镇、杜山镇和蒲团乡入港污水进行截污并集中处理,确保长江回灌梁子湖期间能够清水进湖;(5)河岸生态护坡,高桥河17.82公里、杨堡河23.2公里入湖河道生态护坡,营造防护林;(6)水源地造林,大幕、高桥等地造林12万亩;(7)在受到血吸虫威胁的南咀等地营造生态防(灭)螺林5000亩。约需投资14650万元。

  第四十条 监管体系建设

  主要包括:(1)制度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梁子湖综合管理办法”和“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监测系统建设。建设省网梁子湖点位和港口河断面常规及应急水质监测系统和梁子湖资源监测和管理信息系统;(3)监管能力基础建设,包括监管码头、通讯设备、办公自动化建设等。约需投资867万元。

  第四十一条 工程效益分析

  在工业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工程、畜禽养殖废水处理、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等工程实施之后,预计能取得以下成效:

  一是入湖总氮得到有效控制。可削减入湖总氮308吨,将入湖总氮控制在湖泊环境容量之内。

  二是入湖COD显著降低。可削减入湖COD3218吨,使COD入湖总量低于湖泊环境容量。

  三是入湖总磷得到削减。可削减入湖总磷58吨,削减率30%。

  四是集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使得沿湖10公里以内的集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率超过50%。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二条 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

  成立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省政府领导出任领导小组组长,武汉、鄂州、咸宁、黄石(大冶)市政府和省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协调解决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督导本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三条 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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