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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全省首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授牌的决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全省首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授牌的决定
(鄂政发〔2010〕5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千方百计扩大农产品出口,促进农产品出口方式转变和出口结构调整,农产品出口取得了明显成效,出口总量居中部第一位。为了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开放先导战略,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随州市等10市(县)“湖北省首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称号。(名单附后)

  首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不断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希望全省各地认真学习首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经验,针对各地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积极推进农产品出口工作,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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