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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生猪产业化经营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生猪产业化经营的意见
(鄂政发〔2010〕5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生猪产业是我省农业的优势产业。为了进一步促进生猪产业化发展,做大做强我省生猪产业,确保猪肉市场有效供给和食用安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现代畜牧业发展,以“保市场安全供给、保养殖户增收、保产业发展壮大”为目标,统筹“规模养殖、饲料生产、拓展市场、屠宰加工”四大环节,逐步建立起利益紧密相连的生猪产业链,确保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努力提高生猪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推动养猪业实现现代化;重点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村生猪产销专业合作组织,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实现养猪大省向畜牧经济强省跨越。

  2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生猪年出栏量达到4500万头,每年新增年出栏300头以上的家庭式规模养殖户5000户以上,生猪规模养殖比例达到80%以上,其中,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占60%;培育1-2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猪繁育龙头企业,3-5家年屠宰生猪过100万头、具有4A-5A级资质的大型猪肉精深加工企业集团,创建1-2个国家级知名品牌,发展10家过50万吨生产能力的饲料加工企业,争取1-2个龙头企业上市,生猪产品加工值与生猪生产值比例达到1.5 ∶1;创建30个达到国家生猪调出大县标准的生猪生产大县,生猪生产大县生猪出栏量占全省的50%以上。

  二、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生猪产业化经营

  3巩固提高大型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要按照“政府引导、科学规划、统一标准、清洁养殖、规范管理”的原则,逐场制定标准化、高水平的养殖发展规划,用现代装备、现代工艺武装生猪生产,提升我省集约化生猪生产水平。尽快建成标准化示范场,实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

  4大力推广农户家庭式规模养殖。要按照“养殖区域适度集中,农户家庭适度规模,种源供求平衡”的原则,大力实施标准化养猪“150模式”、应用生物发酵床技术,发展猪-沼-茶(果、菜)等养殖模式,培植生猪养殖专业户,促进农牧业的紧密结合。各县市级政府要做出规划,扶持有经验的农户专业从事生猪生产,靠专业养猪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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