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线部门和单位 各上线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班专人负责,切实做好 “ 行风热线 ” 各个环节的工作。上线前要加强调查研究,找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订上线预案;上线时要热情严谨回答听众提出的问题;下线后要对未答复的问题进行追踪反馈。
三、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 行风热线 ” 工作的长效机制
要巩固和完善 “ 行风热线 ” 的基本制度,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努力使 “ 行风热线 ” 健康、规范运行。
(一)坚持上线预告制度。 “ 行风热线 ” 栏目内容实行节目预告制度。每周上线单位和主要话题,提前在《咸宁日报》和咸宁新闻网等新闻媒体预告。
(二)落实领导上线制度。 各上线部门和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严格按照要求上线,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线的,应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履行手续并另行安排时间上线 。
(三)健全办理及反馈制度。 在现有广播 “ 热线 ” 形式的基础上,逐步开通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受理渠道,力争实现群众随拨随通,随点随应。进一步扩大“ 行风热线 ” 节目的咨询和投诉范围。对群众咨询和投诉按编号逐一登记,并按程序转给相关部门办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办理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反馈。
(四)完善跟踪回访制度。 各上线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 “ 行风热线 ” 节目,对群众提出问题,能现场答复的要现场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一般问题要在 7 日内给予答复和解决,较复杂的问题要在 15 日内给予答复和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复杂问题要作出说明和承诺,并创造条件逐步予以解决。要适时安排记者与拨打热线电话的听众直接见面,跟踪报道回访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多部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不推诿、不拖拉,积极主动地加以解决。
(五)加强督办落实制度。 要加强 “ 行风热线 ” 播后的跟踪督办,对不按时上线,解决问题不认真、不彻底,工作被动应付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损害党委、政府形象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要将上线部门和单位 “ 一把手 ” 上线率、办事效率、群众满意程度、遵守热线工作规则及整改措施等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动员组织各部门聘请的监督员带头参与,收集部门和行业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各上线部门和单位以及咨询投诉件的承办单位,要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