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产业升级
引导企业在严峻的环境中,通过产业、产品结构的升级,实现走出困境,迎接新一轮发展的目标。对重点纺织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要指导、帮助企业用足国家出台的购置生产性设备抵扣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同时鼓励各地区设立相应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扶持。
(四)提高产业用纺织品的比重,鼓励使用本地生产的产业用纺织品
产业用纺织品的发展是纺织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产业用纺织品技术含量高、利润附加值高、产业链长,可以拉动整个纺织行业的发展。因此,各地要着力提高产业用纺织品的比重,鼓励企业实施必要的技术改造项目,开发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产业用纺织品,同时,我市有国有资本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采购中应优先使用本地产品。
(五)鼓励服装加工及纺织初加工企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
随着经济发展,我市土地资源日趋紧缺,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各项生产要素成本上涨较快,一些劳动密集型、低利润的纺织企业,生存发展均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鼓励这部分企业,将研发、设计、销售部门放在苏州,而将生产部门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寻找新的生存发展空间。
(六)着力推进企业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及高耗能、高污染设备的步伐
严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太湖流域环保新标准的要求,限制劳动生产率低、技术含量低、资源消耗大的落后纺织企业发展,加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及高耗能、高污染设备的工作力度,并严格限制新的重复建设项目投入。
(七)切实加大对纺织企业的信贷支持
根据国务院“促进轻纺行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明确提出的“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纺织企业的贷款支持”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银企对接、金融合作等活动,重点帮助已获得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或已拥有省级以上技术研发中心、具有较强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解决好融资问题。充分发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在为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困难等方面的作用,着力解决好行业中产品市场前景好、订单已落实的企业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资金紧缺的问题,帮助企业走出资金紧缺的困境。
(八)加快政府职能转移,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发展中的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方面的作用,加快政府职能向行业协会委托、转移工作的试点,赋予行业协会应有的职能及服务的手段,依托行业协会这个平台,开展培训、市场拓展、参与会展等活动,促进纺织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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