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计划的通知

  二、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发展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技术创新为出发点,以骨干重点企业为龙头,以集中开发建设产业集群为载体,着力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着力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特色优势的产业集群,促进我市装备制造业向技术自主化、制造集约化、设备成套化、服务网络化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1年,我市装备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5440亿元左右,占全市工业的18%以上,年均增长18%以上,优势行业的规模和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形成10个以上具有自主设计和自主制造能力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重点骨干企业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新产品产值率力争达到40%,主导产品升级换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大幅增加,力争在原创性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方面有突破。

  培育10家装备制造业优势企业及较强成套能力的工程公司,形成一批集工程设计、产品开发、设备制造、工程成套和技术服务为一体、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以及10家技术创新能力、市场占有率在同行业领先的“小巨人”企业。

  建设5个创新能力、市场占有率全国领先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形成特色产品优势突出、专业化协作分工合理、配套较为完备的产业发展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中央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我市装备制造业平稳较快增长

  全面落实中央为应对国际经济危机及时果断调整宏观经济政策所出台的拉动内需的十项政策措施,加快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确保我市装备制造行业平稳较快增长。

  (二)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掌握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推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包括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检测中心建设,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掌握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三)突出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大企业大集团

  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使其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上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发挥对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引导企业集中力量做强做大主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大企业大集团采取联合、购并、控股等方式实施企业间、企业与科研院所间的资产重组。支持大企业大集团通过直接投资、参股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原材料基地、研发基地、制造基地、运营中心和营销网络,加快向跨国公司发展。积极引进跨国公司、中央属企业和省外大型民营企业等大企业大集团来我市设立生产、研发和营销基地,促进我市装备制造业的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