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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计划的通知


  四、政策措施

  (一)引导产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

  加强政府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支持各省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推动产业集聚,促进各产业基地扩张规模,提升层次,形成错位发展、良性互动的良好发展局面。大力培育和支持江苏省吴中光电产业园等特色园区的立项、规划和建设,充分发挥特色园区对产业的引导、集聚作用,引进关联度大、产业链长的龙头型项目,大力发展与主导产业配套的相关产业,促进产业集聚。通过建设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设计、光电子等特色产业园区,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推动产业发展。

  (二)加强产业扶持,增强产业发展动力

  基于电子信息产业在我市工业经济中的特殊重要地位,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产业支持力度。充分利用、落实“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等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双软认定”等工作,争取更多的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向信息产业加大投入,努力保持电子信息产业新增工业投入的稳定和增长。鼓励企业加大投入,重点支持一批成长前景好、具有自身特色的内资企业,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的发展,促进我市由电子信息行业大市向强市的转变。

  (三)构建人才高地,激励创新创业

  充分利用我市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电子信息产业人才培养与培训。结合省“333工程”、“六大人才高峰”和市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等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技术带头人。推动学校、企业和社会机构联合办学,加强与国际教育培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大力发展信息职业技术教育,加快培养不同层次的技工队伍。

  加大姑苏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的支持力度,吸引有技术、资本以及管理才能的海外留学人员来苏州投资创业,积极探索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做优扶强的有效途径,加快集聚电子信息产业领军型人才。

  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信息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各尽所能、才尽其用的激励机制,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分配政策和激励措施,通过使拥有管理经验、国际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人才转化为资本要素进入市场等措施,造就领军人才和技术带头人。

  (四)强化自主创新,加快产业化步伐

  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切实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电子信息产品和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强化对全市电子信息产业的规划引导,切实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产品产业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大对高校及科研院所(尤其对在苏高校及科研院所)产业化项目支持力度。积极培育产业新增长点,在我市挖掘、扶持一批电子信息产业产业化项目,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及江苏省信息产业厅服务专项基金等重大专项项目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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