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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四批苏州市特色产业基地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四批苏州市特色产业基地的通知
(苏府〔2009〕12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若干意见及认定申报管理办法,由各市、区组织申报,经市经贸委实地考察并提请专家组评审,市政府批准命名22个产业基地为第四批苏州市特色产业基地。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苏州市装备制造(金港镇)特色产业基地

  2.苏州市汽车精密配件(凤凰镇)特色产业基地

  3.苏州市塑(饮)机(张家港)特色产业基地

  4.苏州市压力容器(张家港)特色产业基地

  5.苏州市船舶机械(碧溪镇)特色产业基地

  6.苏州市新材料(海虞镇)特色产业基地

  7.苏州市光伏(辛庄镇)特色产业基地

  8.苏州市五金冲压件(董浜镇)特色产业基地

  9.苏州市可再生能源(昆山)特色产业基地

  10.苏州市软件(昆山)特色产业基地

  11.苏州市有色金属(城厢镇)特色产业基地

  12.苏州市纺织服装(璜泾镇)特色产业基地

  13.苏州市钢材剪切配送(太仓港口开发区)特色产业基地

  14.苏州市木地板(桃源镇)特色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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