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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新能源产业提升发展计划的通知


  3.成长快、前景宽。我市现有30多家光伏生产企业,全市第一家生产企业阿特斯公司于2002年开始生产光伏电池组件,2006年实现在美国纳斯达克主板海外上市,2007年光伏电池及组件产量83.5MW,现已扩建至有5个生产企业,并成为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集团型企业,2008年销售光伏电池及组件近170MW,外销收入49亿元;昆山市于2006年筹划1500亩规模的国家火炬计划昆山可再生能源产业基地,已有生产光伏硅材料和光伏电池的多家企业和项目进区建设,并计划形成年产2000MW光伏硅材料及光伏组件规模;吴中区出台打造光伏产业园计划,已有10多家企业运行投产,预期光伏电池及组件、硅材料的生产将新增年产值40多亿元;常熟市光伏产业园以阿特斯企业为龙头,引进了苏州福斯特光伏新材料、冠日光伏科技、斯威客科技、泰岳光伏玻璃等光伏组件配套企业10多家,预期新增产值超过100亿元;苏州全市7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正抓紧推进,“阿特斯”公司今年将在常熟建设的7个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总发电量2.3MW)已上报待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新建一批70千瓦并网发电项目已在落实中(总发电量50MW),百世德公司第一批4MW并网发电项目已有落实,总量20MW的并网发电项目正按计划展开。

  (二)存在问题

  1.产业发展的外部保障环境滞后。一是缺乏规范的新能源产业准入标准,影响光伏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行业信誉等光伏企业和产业发展的引导和管理。二是新能源应用与建筑一体化工程(BIPV)标准缺失,影响光伏节能建筑一体化设计和建筑的推广应用。三是对光伏发电的并网接入和项目工程的设计、申请、受理、审核、验收、收费标准等一系列程序未形成规范,光伏并网发电鼓励性收购电价的办法和政策有待完善。

  2.产业发展的内在合作协调欠缺。对新能源产业的构建、布局和发展重视不够,缺少系统引导和鼓励产业发展的建设思路、产业目标、保障措施等;“两头在外”的格局还较突出,生产光伏电池的晶硅原料主要依靠进口,生产的光伏电池片和组件大多出口,企业生产主动权及效益易受外部环境影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光伏市场收缩,生产企业受抑更甚;光伏组件生产销售的集约化不够,生产规模、产业链衔接、质量控制、检测监控、产品营销等尚无成熟的服务平台,企业发展缺少业内合作协调的有利机制。

  3.产业发展的服务平台建设有待加强。其一,技术支撑和服务有待新的突破,光伏产业的技术水平、技术储备、生产监控和专业人才与当前产业发展需求有较大差距,影响到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关系到整个产业的有序扩张;其二,资金支撑方面没有配置对应的工作机制,从促进我市新能源产业的构建和加快发展的高度,十分需要相应的保障体系,与光伏电池生产项目体量大、投资多、产出高的特点相适应;其三,缺少对新能源产业集成优势的引导和扶植,影响到积极整合产业优势,在国家抓光伏电站大项目的鼓励政策下,促进光伏应用行业发展,带动整个产业加快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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