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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轻工业调整振兴计划的通知


  要千方百计克服出口受阻、需求萎缩带来的困难,积极开拓市场,迎难而上,保持生产相对稳定,确保全行业经济平稳过渡。

  力争通过3年时间,到2011年使我市轻工业重点行业的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行业创新体系和品牌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活力得到有效提高。培育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完善和建设几个具有较大带动力、辐射力的轻工产品专业市场。

  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5%左右;

  2.新产品销售收入所占比重达15%以上;

  3.产品出口交货值年均增长10%左右;

  4.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12%;

  5.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的数量接近翻番。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市场拓展,扩大市场份额

  要在拓市场,保增长上下功夫,把扩大内需作为产业增长的主要途径,同时要与稳定出口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抵御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

  1.可通过参展、网络商务、布点和商业流通等多种渠道,加大营销力度,扩大市场覆盖面。

  2.完善和加强家具、塑胶、装饰、小商品等专业市场建设,发挥其对消费流通和企业生产的带动辐射作用。

  3.配合家电下乡、安居工程、城乡建设、文化体育、医疗教育、灾后重建、交通设施等重点项目,积极提供相配套的轻工产品。

  4.巩固传统国际市场,开辟中东、非洲、拉美、东欧、俄罗斯等新兴市场。

  5.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以投资拉动贸易,积极参与国际经贸合作。

  (二)实施品牌战略,提升品牌经济比重

  1.加强品牌培育、保护和宣传工作,提高品牌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扩大市场影响力。

  2.食品、家电、造纸、皮革、日化等行业,要把品牌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鼓励企业通过参股、品牌收购等方式,扩大品牌经济规模,把品牌经济比重提高到50%以上。

  3.要加强对品牌企业的引导和品牌产品的监督,使品牌产品真正成为百姓满意和放心的产品。

  (三)加快技术改造,促进产业升级

  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提升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加快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抓住机遇,引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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