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计划用电保障生活生产正常秩序的紧急通知
(南府办〔2010〕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节能降耗要求,9月起全区实行计划用电,我市电力供需矛盾突出。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全市生产、生活的有序用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即日起,对市直属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大量使用空调的场所和城市亮化工程采取节电限电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直属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节约用电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率先垂范,厉行节约,自觉带头做好节约用电工作。各级各单位的节电限电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指定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好落实。
二、市直属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和全市辖区内的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写字楼等自即日起,空调一律减半使用(温度设定不低于26°C),办公室照明、电梯和自动扶梯要减半使用。
三、对高能耗、低效益企业实行停电或限电措施。按照《2010年9月南宁网区供电计划表》,由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和各县、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对于附件2中所列企业,除戴帽下达用电指标的企业外,其余企业严格实行停电或限电措施。
四、除重大节假日和节庆活动另行通知外,全市各种广场灯、广告灯、景观亮化灯及所有霓虹灯(除便民指示牌外)全部停用,市区道路和快速环道路灯减半照明,机场高速路路灯全部停用。
五、在采取上述错避峰措施后仍出现缺口时,将南宁市区的企业分成七片,按缺口情况分片执行错峰用电(每片预测可错峰负荷约为4万千瓦)。其中:4万缺口时,错一开六;8万缺口时,错二开五;12万缺口时,错三开四。
六、市电力调度管理部门要组织好企业错峰避峰用电,严肃电力调度纪律。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检查小组明察暗访,供电部门要加强用电管理检查,对不按通知要求用电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执行计划用电措施不到位的企事业单位要直接采取限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