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0〕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南宁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做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署,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全面清理涉企不合理收费,严肃查处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规范和纠正部门、行业涉企收费行为,探索企业减负工作长效机制,督促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措施,集中解决制约企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市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南宁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的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工作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石文怀 副市长
副组长: 王林一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世平 市工信委主任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市国资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减负办),负责做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工信委陆俏梅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局(办)及市直部门有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联系人:李朝晖、周耀勤、文剑昭,联系电话:5530495、5530506(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