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产业发展
成立苏州市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协调解决新材料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各新材料特色园区的立项、规划和建设,发挥特色园区对产业的引导、集聚作用,引进关联度大、产业链长的龙头型项目,促进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同时成立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高校院所为支撑、政府大力支持的苏州市新材料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和开展行业技术交流会、产品博览会、供需洽谈会和产学研合作对接会等。依托高校院所,建立新材料专家库,为我市引进新材料领域重大项目提供决策依据。
(二)加大财税支持,扶持产业壮大
加大我市现有各专项资金对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新材料产业的重点项目。鼓励和引导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全面落实技术开发费150%加计抵扣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参与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域的股权投资,促进金融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发展风险投资、财政引导支持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搭建专项投资服务平台。鼓励新材料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组成战略联盟,优势互补,对重组方试行重组并购贷款。
(三)争取多方支持,完善发展环境
进一步争取国家支持,用足用好国家新材料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和研究单位相结合,联合申请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共同争取国家对新材料产业基地的建设和支持,更好地实现产业布局调整和完善。以江苏省科技计划对产学研合作重点项目支持为契机,促进高校院所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鼓励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依托骨干企业加快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研发平台,参与行业产品标准制定及各项标准化服务,推进关键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加强产业内部的配合与协作,促进产业链的配置和运行更为合理健全。建立有效的项目评价机制,对项目研发方向和重大合作项目实现科学评估、择优支持、动态调整。
(四)打造人才高地,促进创新发展
加强培育和引进专业人才。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在新材料产业提升发展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实施引进与培养并举的专业人才策略,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制订新材料人才计划,积极从国内、外引进新材料产业重点领域的高端人才,并培育产业发展所需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