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深化重点工业企业改革管理。
1.积极推进企业制度创新。引导重点企业管理方式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引进职业经理,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进一步建立健全责权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企业决策、用人、分配、绩效管理、企业文化等机制创新,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动力。
2.强化企业战略管理。鼓励重点工业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新型工业化要求,明确发展目标,搞好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从发展战略、管理模式等方面,构建起适合企业自身特点和市场发展趋势的发展战略模式和管理战略体系。
3.大力推进企业管理创新。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坚持继承、借鉴和创新相结合,积极探索具有企业自身特点的管理模式和方式方法,加快推进企业管理由传统经验型向现代科学型转变。市政府设立“东营市企业管理奖”,对在强化管理、保本增效、加快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具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的管理创新成果给予表彰奖励。
4.全面加强质量管理。重点工业企业要积极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加快建立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为主体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大力实施名牌战略。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创建名牌,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获得山东省名牌、山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评选“十大功勋企业”。按照科学、真实、公平的原则,对重点工业企业社会贡献、发展潜力、创新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业绩进行全面评价,每年组织一次“十大功勋企业”评选,市政府设立“功勋企业”专项奖励资金予以表彰奖励。
6.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企业家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有胆识、有见识、有学识的企业家队伍。加强职业经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素质。完善重点工业企业与大学合作培养人才的共建机制,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创新专业培训,直接为企业输送紧缺人才和一线技术人才。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人才激励政策,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实行股权、期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积极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重点工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八)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
1.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充分利用好国家扶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通过租赁、合资、股权收购等方式在境外建立生产或资源基地。支持企业参股并购境外知名品牌、设计研发机构、营销网络、服务外包发包中心,在并购完成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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