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联合花园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批复
(郑价公函〔2010〕33号)
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联合花园”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申请》收悉。根据豫计价调[2003]1442号、郑价公[2005]2号文件规定和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出具的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0]25号),现对你公司开发的位于京广南路东、南屏路北 “联合花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开发的“联合花园”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166069.64平方米,其中多层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为5312.29平方米,其销售基准价格为1939元/平方米;小高层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为123144.97平方米,销售基准价格为2594元/平方米;高层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为14430.26平方米,销售基准价格为2632元/平方米。
二、根据文件规定,销售价格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浮动,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3%,下浮不限。分割零售单套住房,应当以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楼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