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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6)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7)密切跟踪了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药品流通行业的影响,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市商务局负责)
  2.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主要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多渠道补偿,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政策。(市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主要工作目标:
  (1)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负责)
  (2)实行能进能出的人员聘用制,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制定出台绩效考核办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4.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主要工作目标:
  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明显提高。(市卫生局负责)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主要工作目标:搞好1处县医院、18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处中心乡镇卫生院、352处村卫生室、15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10处院前急救点建设。(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2.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主要工作目标:
  (1)为乡镇卫生院招收医学类毕业生。(市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启动首批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安排5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市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3)继续实施“卫生强基工程”,7家市级医院负责帮扶25家县级医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7家县级医院定点帮扶辖区内至少35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4所乡镇卫生院负责帮扶170个村卫生室。加强县级医院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安排15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开展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市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4)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在岗培训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68人次、村卫生室卫生人员750人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110人次。(市卫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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