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加强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建立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目录,以产业链高端、关键缺失环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突破口,重点引进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企业总部及高端服务业等高端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性、区域性重大项目投资。继续深化与特大型央企、大型国企和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牵头单位: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各区政府、光明新区和坪山新区管委会。目标进度:9月底前制定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六、“抓民生”,更加注重民生项目的实施和民生问题的改善,加快建设民生幸福城市
(二十七)加快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大力推进地铁1-5号线、深圳北站交通枢纽等项目建设,协助推进广深港客运专线、厦深铁路、城际轨道等工程实施。加快机场港口建设,加快建设深圳机场扩建工程、盐田港三期扩建工程、盐田港西港区集装箱码头等。加快全市道路建设,大力推进清平二期、南坪二期、南坪三期、平盐快速、丹平路等快速路建设,加快推进原特区外路网建设。加快推进大运会场馆设施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目标进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时间进度表推进工作。)
(二十八)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纪念特区建立30周年十项民生工程,加快寄宿制高中建设,推动南方科技大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力推进原特区外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特区外卫生、教育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原特区外市级医院建设,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医疗服务、药品价格改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卫生人口计生委。目标进度:年底前研究制定《深圳市建设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若干意见》,年底前制定出台《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第二批配套方案。)
(二十九)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重点针对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低保群体等开展就业援助。推动跨地区就业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顺利接续,完善我市失业保险制度。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民政局。目标进度:年底前出台创业培训补贴、就业创业基地认定等配套政策。)
七、“抓调控”,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的分析监测和预警,努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