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10〕5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
(省财政厅)

  为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促进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精神,现就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重要意义和主要目标

  (一)重要意义。注册会计师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经济信息质量、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优化企业治理结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规模总体偏小、执业质量不高、综合实力不强等问题仍较为突出,难以适应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要求,也与广东经济大省的地位不相适应。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运行质量,维护经济信息安全,增强我省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结构不断优化,执业能力大幅提升,执业环境显著改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基本健全。到2015年,扶持1-2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成为年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能够跨境经营并提供综合服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培育2-4家年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和4-8家年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发展一批各具特色、年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区域龙头会计师事务所;建设一支诚信执业、素质过硬的注册会计师队伍。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