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务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 11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局机关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并负责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组织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秘、档案、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文电、保密、信访、调研、新闻发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及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人大建议和 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指导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工作;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承办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承办水资源的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组织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和水生态保护工作,指导河流湖泊生态补水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工作;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拟定全市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和全市水利建设年度计划及核查上报、下达水利事业经费计划;组织编制审查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流域综合规划、审查专项规划。组织、承办水利综合统计和水利基本建设统计工作;对全市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调研上报全市有关水价格、税收、规费、信贷、财务等意见;规范、指导全市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规划、计划、财务、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局机关及直属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的编报、执行、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工作。
(四)人事科。
承担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拟定全市水利科学技术与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和指导实施。负责水利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五)建设管理安全监督科。
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水利工程的市级验收工作;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勘察、设计、施工、安全、监理、监测、检测、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的资格预审和申报工作,以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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