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抽样
1.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的抽取采用系统容量比例抽样法(PPS),群的大小采用家庭户数。
2.调查户的抽取采用随机整群抽取一个村民小组(自然村)或居民小组。
3.调查对象的确定采用KISH表抽样法。
4.采用按比例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进行生化检测的区县监测点。
五、监测内容
包括调查表调查、人体测量两个部分。其中个人调查表和人体测量均为核心内容,核心内容为各区县必须进行的调查内容,生化检测作为扩展内容只在抽取的6个区县监测点上进行。
1.调查表
调查表包括家庭调查表和个人调查表(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下发)。
2.身体测量记录表
(1)核心内容:身高、体重、腰围、血压。
(2)扩展内容:血生化(血糖、血脂等)。
六、培训
1.培训对象:各区县监测点现场调查相关人员。
2.培训方式: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取课堂讲授和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市各区县测点的调查相关人员开展培训。
3.资格认证:培训后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考核,并向合格者发放《天津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调查表调查资格证书》和《天津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人体测量资格证书》,获得证书者方可从事相应监测工作。
七、职责分工
天津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2010)现场调查工作在天津市卫生局直接领导下,由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协调实施,并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表一)。由技术指导组负责调查方案和指导手册的设计和论证,编写统一的培训教材,集中采购体测工具,组织对各区县培训、现场调查的实施、质量控制、资料审核和验收等各个环节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完成资料的统计分析和整理报告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各区县调查工作。
各区县卫生局负责协调本辖区疾控中心、有关医疗机构和抽样街道(乡、镇)政府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发动、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
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适合各自的现场实施方案,负责辖区调查点的具体调查实施工作、质量控制和相关数据汇总、审核及上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具体实施现场调查工作,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居民预约,并根据抽样原则进行调查对象的确定,开展调查工作;发动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群众骨干,协助现场组织工作,确认调查对象的真实身份,保证调查工作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