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级卫生局负责协调、管理本县(区)监测工作;县(区)级疾控中心在省、地市级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县(区)监测现场工作。
(二)技术保障
国家项目工作组负责对慢病监测工作方案(包括抽样方案、现场实施方案和质控方案等)以及调查问卷进行修订与论证,开展现场预试验,保证监测方案整体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省、地市级疾控中心对辖区内监测点项目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设立“中国慢病监测项目(2010)国家项目专家组”,负责技术咨询工作。
(三)经费与物资
中央财政安排慢性病监测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各省和监测点开展现场工作。
国家项目工作组提供血压计、腰围尺、调查问卷、工作手册等监测工具及全部采血管、贮血管等耗材,并负责血脂、糖化血红蛋白及胰岛素的检测等工作。
(四)项目督导与评估
卫生部制定督导评估方案并组织检查,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根据卫生部规定,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县三级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如期完成。
国家项目工作组将对每个省第一个启动现场调查工作的监测点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本省其他监测点应派人到现场观摩。国家项目工作组对其余监测点的现场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督导。省级工作组应对本省所有监测点的现场工作进行督导和质量控制。
九、工作时间和进度安排
2010年2-7月 方案制订及预调查
2010年8-9月 人员培训
2010年8-12月 现场调查、数据录入、验收及数据清理
2011年1-6月 数据汇总、分析及报告撰写
附件2:
天津市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总体方案
一、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不断改善,人均期望寿命逐年上升。然而,以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为主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的流行日趋严重。近年来我市主要慢性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和伤害死亡占总死亡的比例呈持续上升趋势,已经由 1999 年的 76.68%上升到 2008 年的 8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