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点根据抽样结果将抽取的行政村/居委会下所有自然村/村民小组/居民小组的名单上报给省级疾控中心,由省级疾控中心将村/居委以50户为单位划分为若干个群,随机抽取1个群,并反馈给监测点。
监测点将抽中的群中所有家庭名单(不包括集体户名单)上报给省级疾控中心,省级疾控中心于监测点现场调查开始一周前,将抽样结果反馈给各监测点并上报给国家项目工作组。
3.人员培训
国家项目工作组对省级和监测点骨干进行培训;各省按照国家项目培训方案并结合实际进行二级培训,所有参加监测工作的人员均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调查。
4.调查场所
本次监测采取集中调查的方式,调查场所应包括登记区、问卷调查区、身体测量区和采血及血样处理区。
5.调查问卷及相关资料
国家项目工作组负责统一编写、印制并下发《中国慢病监测(2010)家庭问卷》、《中国慢病监测(2010)个人问卷》《中国慢病监测(2010)工作手册》、《中国慢病监测(2010)实验室工作手册》和《中国慢病监测(2010)数据录入与管理手册》。其余资料由各省自行印制。
6.编码条
为保证所有调查对象信息的可识别性,国家项目工作组确定统一编码原则,并对监测点、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家庭和调查对象进行统一编码。编码条由各省或监测点自行印制。
(二)现场实施
1.任务与流程
每个监测点应完成600份家庭问卷,600份个人问卷、身体测量和血样采集,完成全部调查内容的调查对象比例应在95%以上。
现场实施分三步进行:第一步,预约或入户调查家庭主要成员,填写家庭问卷,抽取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并预约调查对象参加集中现场调查;第二步,集中现场调查,首先登记、核对调查对象是否为抽样对象,确认后签署知情同意书;然后采集空腹血样;口服葡萄糖水后开始进行身体测量和/或询问调查;再采集服糖后2小时血样,回收调查问卷和体检表,审核无误后结束现场调查。第三步,在当地完成空腹及服糖后2小时血糖的检测;其余血液样品按规定送至国家项目检测中心;对审核后的问卷进行双录入并按要求上报。
在现场实施期间,各省和监测点应及时总结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定期将工作进展上报国家项目工作组。
2.现场调查人员安排
监测点应按照现场调查任务配足各环节需要的工作人员,具体应包括协调管理、登记、采血、血样处理、身体测量和询问调查。各监测点可根据本地区人员、时间计划进度等进行调整。
3.结果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