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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我市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我市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工作的通知
(津卫疾〔2010〕465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49号)要求和天津市2010年度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应急工作项目计划,我市将开展以3年为一个周期的全市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工作,每年组织6个区县(滨海新区分为塘沽、汉沽、大港3部分)开展一次现场调查,其中2个区县同时开展血生化测量。

  今年按照卫生部的部署,红桥区和蓟县作为国家监测点,按照《中国慢病监测项目2010年总体工作方案》(附件1)要求开展现场调查和血生化测量工作,其它区县按《天津市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2010总体方案》(附件2)进行。

  各区县卫生局按照有关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本区县监测任务,并协调抽样街道或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调查工作计划、准备调查物资、开展调查人员的技术培训,并对整个调查工作进行质量控制。

  附件:1.中国慢病监测项目2010年总体工作方案

  2.天津市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2010总体方案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中国慢病监测项目2010年总体工作方案

  一、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糖尿病等疾病为主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病”)已成为我国居民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严重挑战。慢病监测在我国起步较晚,全面动态反映人群慢病患病和危险因素流行趋势及影响因素的数据十分缺乏。为此,开展慢病监测,建立国家慢病数据库,动态地掌握我国慢病危险因素、主要慢病流行现状和变化趋势,科学制定和评价慢病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要求,“应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世界卫生组织一直把慢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作为发展中国家慢病预防控制的优先领域。
  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已于2004、2007年开展了两次慢病危险因素监测工作,为开展慢病监测奠定了工作的基础。2010年卫生部和财政部将慢病监测纳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项目,为按时保质完成任务,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49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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