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审批全市 10W 以下调频广播、电视差转站、营业性电视摄像、录制服务许可;审核、报批全市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转播台、发射台的建立和撤销;报批、指配广播电视频率和规定发射功率。
(五)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六)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管理全市有线电视、共用天线和卫星地面接收站及设施的有关事务。
(七)指导和协调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广播电视网的建设及设备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八)研究和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全市广播电视队伍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按照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各类专业人才。
(九)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 “ 直通车 ” 服务。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设 8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各部门的有关工作;负责起草局机关的重要文件、简报、典型材料和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文电、档案、保密、督办、信访、上传下达及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总编室。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宣传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工作;制定广播电影电视宣传规范、方案;掌握并执行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审查标准;负责局属各宣传部门的重大宣传活动和有关节目的策划、组织、协调、审查;研究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承办广播电影电视学会的日常工作。
(三)人事科。
拟订全局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管理的计划;负责机关和直属部门的干部配备及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教育培训及各类人才培养;推进有关人事和管理制度的改革。
(四)计划财务科。
编制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有关经济计划;负责广播电影电视系统计划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全局各类行政事业经费和各项专项资金;审核、申报、下达各类经费和资金预算,对预算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审计。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局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部门的经营、广告等经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