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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领域的行业规划;承担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全市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软件业发展;开展软件产品登记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九)技术创新科

  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新技术扩散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企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及国际技术交流;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市级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负责新产品投产、新技术鉴定管理工作;编制下达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的研究开发项目计划;组织重大技术装备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提出市级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安排意见;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装备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振兴全市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及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指导全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工作。

  (十)节约能源科

  负责全市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年度工作安排并推动实施;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工作;拟定全市节能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节能专项资金的投向,编制下达节能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的实施;组织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产品认定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节能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节能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拟定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发展和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的投向,编制并下达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年度计划和项目的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清洁生产、工业循环经济、废旧物资再利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全市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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