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经贸局会同市发改委、信息办、科技局、财政局和各市、区政府及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做好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对各级各类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的功能规划和资源整合,积极依托各地区不同的发展条件和环境,做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中长期发展规划。通过招标形式邀请国内外知名咨询机构协助编制全市服务外包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布局、功能定位,各有侧重,形成特色,努力实现区域之间的错位竞争和联动发展,加快形成服务外包特色产业集群。力争在软件外包、动漫创意外包、金融外包、医药研发外包、物流外包等领域培养出1~2个产业亮点。
[市发改委会同市外经贸局、科技局、文广新局、交通局、规划局、国土局和各市、区政府及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服务外包专职管理队伍建设。各级编办、人事部门要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角度,支持建立健全服务外包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在市级外经贸部门设立服务外包专职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在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上保障服务外包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切实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市人事局会同市编办、外经贸局和各市、区政府及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发挥引导资金杠杆作用,加快培养服务外包企业
(一)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创业的扶持力度。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精神,在我市设立的各级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优先考虑对服务外包企业的创业引导,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资金可通过参股、担保融资、跟进投资等运作方式,增加对服务外包企业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特别要加大对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初期服务外包企业的引导,促进服务外包企业迅速发展成长。积极推进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际认证,让更多的企业获得承接国际外包业务的通行证,提高接包能力。鼓励中小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
[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科技局、外经贸局和各市、区政府及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优化服务外包企业融资环境。推动银行与服务外包企业之间的对接沟通,加大银行对服务外包企业的授信力度,改善和优化融资环境。各级金融机构要针对服务外包企业的特殊性,制订符合服务外包企业特点和需要的信贷产品和保险险种。各级再担保基金应将服务外包企业和项目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切实帮助解决服务外包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的矛盾。市各有关部门要支持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探索提供贴息贷款等方式,拓宽服务外包企业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