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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四)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储备是向上争取、对外招商引资的需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重大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项目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的倾斜和支持,必须抓紧储备一批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前期工作比较成熟的重大项目。同时,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储备,也有利于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二、重大项目储备工作的原则和重点范围

  (一)重大建设项目储备的原则。各地、各部门必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筛选储备一批在区域经济中起带动作用的项目,通过深化前期工作,力争每年能储备一批项目,开工一批项目,逐步走上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

  1.坚持重点突出原则。重点储备对全市或区域经济、行业的长期发展有较大影响、有明显带动和促进作用的骨干项目。

  2.坚持适度超前原则。项目储备要有一定的前瞻性,既要考虑当前的发展要求,又要为中长期规划超前谋划。

  3.坚持循序渐进原则。项目储备要具有建设的现实可行性,把握好建设的标准、规模、时机和次序,做到眼前与长远有机结合。

  4.坚持促进结构调整原则。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必须以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为切入点,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条主线展开,通过项目运作,能为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的培育壮大提供有力保障。

  5.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原则。重大建设项目的储备要注意区分公益性和竞争性,竞争性项目要以经济效益为主,公益性项目要以社会效益为主。同时,这些项目的运作也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尽可能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逐步走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良性发展道路。

  (二)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重点范围。根据上述原则,重大建设项目的储备重点范围包括:

  1.政府投资或参与的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项目。建立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民航机场、市域轨道交通、高速铁路、城际铁路、沿江港口、航道码头、高等级公路、管道运输等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建设高效机组,加快电网建设、能源储备基地建设,完善城市基础功能,提高中心城市首位度。

  2.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骨干项目。以产业振兴提升计划为龙头,提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纺织、冶金、轻工、石化等主导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和服务外包等新兴战略产业,重点推进IC设计与制造、现代通信、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高性能功能材料、光伏电池、先进制造装备建设,加大传统产业技术进步力度,推进跨地区的联合、重组,做大做强企业集团,争取在汽车、大飞机配套等项目上有所突破,形成基地性、带动型、龙头型制造业集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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